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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经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
2013-03-03 14:55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1、校青年基金科研课题经费,主要用于调研、资料、实验材料等项目的开支,不得支付招待费、劳务费、住宅电话费,不得用于购置设备。论文版面费的报销,须由科研处签批。

2、纵向科研项目是指有立项批准文件的国家、地方政府财政拨款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。此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所研究项目的设备购置费、实验费、材料费、信息资料费、国内学术会议费、论文出版费、出国费用、鉴定或验收费、助研费等,不得报销招待费、礼品和劳务费。纵向项目经费的支出,由项目负责人签字,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审核,科研处审批。

3、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企事业单位转拨经费至学校的项目。横向科研项目分为研究性项目、协作性项目、工程性项目和代购设备费等项目。办理会计报销业务时,需注意以下几点:

1)从研究性和协作性项目支付劳务费时,自制的原始凭证(劳务费发放表)上,须分别注明是校内、校外人员,按有关规定交纳个人所得税,由财务处代扣代缴。

2)从工程性项目支付工程款时,须有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、施工单位的预(决)算及工程完工后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,方可办理报账手续。银行转帐应按合同上的收款单位、账号转出。  

3)代购设备费只能列报购买的设备及组装设备所需的材料。报销材料费时,须到校后勤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材料验收,方可到财务处报销。

4、横向项目经费的支出,由项目负责人签字,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的领导审批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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